精神病的罪與贖


文章出自:中華遺產(chǎn) 2018年第06期 作者: 清平樂 

標簽: 歷史拾遺   古代生活   

精神病患者殺人白殺,打人白打?在古代中國,問題沒有那么簡單。

精神病犯法該不該負責?今天這似乎已不成問題。不過在古代,人們卻為此“吵”了數(shù)千年。

有人認為,中國古代早有對精神病人的寬宥之法。因為先秦經(jīng)典《周禮》中曾提出“三赦”:“一赦曰幼弱,再赦曰老耄,三赦曰蠢愚?!睋?jù)東漢經(jīng)學大師鄭玄解釋,蠢愚即天生呆傻之人。這在今天,屬于精神病中的一類。不過實際上,從先秦到漢朝,當老人、小孩、婦女乃至身高不足一定高度的人等,都逐漸被歸入刑罰減免的人群中時,精神病人還一直被當作正常人對待,“享受”著完全的刑事責任,直到有人站出來反對。

責任編輯 / 馬賽屏  圖片編輯 / 吳西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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