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司們的“違法亂建”


文章出自:中華遺產(chǎn) 2014年第03期 作者: 馬賽屏 

標(biāo)簽: 古跡探秘   

當(dāng)深入土司世界時,我常常為這種制度的靈活和智慧而驚嘆。但有時又不可避免地陷入憂思。比如在浩瀚的史料中,我看到一個大案——

雍正八年(公元1730年),容美(今湖北鶴峰縣)土司田如被湖廣總督邁柱告發(fā)。犯罪的具體細(xì)節(jié)是:土司新造衙署,竟自造鼓樓,上面設(shè)龍鳳鼓、景陽鐘;又開玉帶河,仿如紫禁城的金水橋;而土司的住處,更是廳房五重,號稱“九五居”。

責(zé)任編輯 / 馬賽屏  圖片編輯 / 吳西羽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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