漢字中的三牲 肉食者“鄙視鏈”


文章出自:博物 2019年第01期 作者: 宰予 

標簽: 文化文明   博物廣知   

臘月已到,年關將近,又是“磨刀霍霍向豬羊”“烹羊宰牛且為樂”的時候了。豬、牛、羊并稱“三牲”,自古就是最重要的肉食來源,吃哪一個,甚至與社會地位掛鉤。

牛:耕稼之本

《水滸傳》里的“切幾斤熟牛肉”,幾乎已經成為家喻戶曉的好漢臺詞。不過,在傳統(tǒng)農業(yè)社會,牛可是重要的生產工具,歷朝都有禁私宰耕牛的規(guī)定。比如唐代法律:“牛為耕稼之本……故殺者徒一年半。”私自殺牛賣肉,是要判刑的。理論上,只有耕牛老病、主人向官署報備后,才能宰殺,所以牛肉并不那么容易吃到。幸好,宋代對這條法律的執(zhí)行不太嚴格,買牛肉也不犯法,梁山好漢才有熟牛肉下酒的口福。

甲骨文、金文、小篆里的牛字,寫作(1)、(2) 、(3),一脈相承,都是牛頭的象形。其造字原理是用局部代表整體:只要描繪出特征最鮮明的牛角,不畫全身也能看懂這是牛。給牛加上韁繩“冂”,上部再添一個“玄”表讀音,就成了(4),這是小篆的“牽(牽)”。農人牽著耕牛,走在田間地頭,這是日常生活情景,人人都很熟悉,于是什么都能往這上面聯(lián)想,比如把田間植物叫“牽?;ā?,把天上星座想成拉牛之人,呼為“牽牛星”等等。但有時也聯(lián)想過頭,比如《說文解字》在解釋“物”時,說:“萬物也,牛為大物。天地之數,起于牽牛,故從牛勿聲?!贝笠馐翘斓厝f物的產生,都源于牽牛耕地,所以物字從牛。這就是強行吹牛了,世上“源于牛耕”的,最多只有農作物而已。實際上,“物”的甲骨文寫作 (5) 或 (6),構件“勿”指的是毛色,所以這個字本義是雜色牛。《詩經·無羊》的“三十維物”,就是說不同毛色的牛羊有三十種之多。由“雜色、眾多”再延伸出去,物字就有了“各種事物”的含義,辨識、了解形形色色的事物,也就是“博物”。

責任編輯 / 林語塵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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